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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推进校内托管服务:安全健康过寒假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王树天) 1月9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教育局了解到,该局已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寒假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有条件的学校要在寒假期间全面开展校内托管服务。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要求,假期托管服务工作要坚持学校主动、社会参与、教师志愿、学生自愿、公益普惠、属地管理的原则。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亟需托管服务的群体。各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假期校内托管组织机构,保障托管服务顺利有序开展,切实解决家长假期“看护难”的问题,引导和帮助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有意义的假期。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还要求,各校要在放假前广泛深入宣传寒假托管服务实施方案和服务特色,向社会和家长公示托管服务内容,使家长、学生了解有关安排,自愿选择参加,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拒绝或变相拒绝学生参加假期托管服务。各校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与驻区单位、驻区高校联系,资源共享;积极会同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组织,邀请专家学者、有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志愿者、有意愿的家长参与,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为学生提供寒假托管服务。

按照要求,假期托管服务应以看护为主,确保学生能够得到充分休息。学校应开放教室、图书室、运动场馆等各类资源设施,在做好看护的同时,合理组织一些集体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等,要为学有困难的学生提供答疑辅导,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不断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假期托管服务期间,坚决不允许组织集体补课和讲授新课、布置新作业。不允许聘请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托管服务。

寒假校内托管服务可向参与学生收取合理费用,用于支付教师劳动报酬和保障假期托管工作的顺利开展。收费要坚持普惠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可参照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执行。对家庭困难学生要免收托管服务费用。

[责任编辑:贾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