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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取得积极成效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查娜)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12月31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了解到,“十三五”以来,内蒙古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取得积极成效。

在用水总量控制方面,内蒙古于2014年建立了覆盖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行政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按年度分解下达并作为对各盟市水资源管理监督考核的重要抓手和依据。将用水总量指标进一步细化分解到水源、到行业,内蒙古已完成28条跨盟市河流水量分配,做到应分尽分,为河流开发利用设定了“上限”。

针对内蒙古第一用水大户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低的突出问题,2020年和2021年,共安排1.14亿专项资金在全区范围推广农业灌溉用地下水“以电折水”工作,计划2022年基本实现农业灌溉用水计量全覆盖,并将用水统计纳入统计法,确保用水量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为用水总量监管提供重要依据。同时,以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作为取水许可审批的首要约束条件。“十三五”期间,内蒙古年均用水总量为191.13亿立方米,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用水总量控制目标。

在用水效率控制方面,建立了自治区节水行动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初步形成节水治水合力。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水资源税制度改革,水权转让试点成效显著,实现了农业节水、企业用水的多赢效果。节水型社会建设稳步推进,46个旗县建成县域节水型社会,建成机关、学校、企业、小区等各类节水载体3147余个。规模以上火电、钢铁、纺织染整、造纸、石油炼制等5个高耗水行业全部建成节水型企业。

在水功能区纳污控制方面,严格执行《自治区水功能区管理办法》,对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实行全覆盖监测,大力推进河湖水污染防治,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实施入河湖排污口截污治理和中水回用工程建设,河湖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十三五”末,自治区国家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71.8%,较2015年提高17%。

在强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方面,以内蒙古西辽河流域、察汗淖尔流域等重点区域水生态治理与修复为重点,以点带面全面加强水生态保护。深入推进西辽河流域“量水而行”,实施完善取用水计量监测、水量调度、取用水整治等十大行动。通过水量调度2020年首次向西辽河干流实施生态水量下泄3700万立方米,2021年下泄干流水量3.74亿立方米,全部作为河道生态用水和回补地下水。

监督考核机制方面,建立了自治区对盟市、盟市对旗县的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机制,充分发挥考核的“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考核结果交由各级干部主管部门,作为主要领导干部综合考评任用的重要依据。

“十三五”以来,依法管水、依法治水、依法用水得到有效落实,全区取用水管理水平得到稳步提升。

[责任编辑:孙丽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