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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宪法成为保障自身权利的最有力武器

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召开后不久,我国迎来了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和第四个宪法宣传周。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作出《关于设定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就是要传递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形成尊宪、崇宪、学宪、信宪的社会环境。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所以我们常把宪法比作“母法”,把其他法律比作“子法”。或者,如果把法律体系比喻为一棵大树,那么宪法就是树根,其他法律就是树干和树枝。

对于国家而言,必须真正敬畏宪法,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以保障公民权利作为行动的出发点,推动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作为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宪法在守护着我们每个人的一生。从出生到上学、从毕业工作到结婚生子,可以说,每一个阶段、每一个时刻都有宪法在无声地保护着我们。所以,我们要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充分相信宪法、主动运用宪法,成为宪法的坚定捍卫者,让宪法成为保障自身权利的最有力武器。也只有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才能使我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张改清)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