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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与呼和浩特市政府签署打造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城市合作框架协议

自治区交通厅与市政府签署打造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城市合作框架协议

包钢高世勤贺海东出席

12月15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与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举行打造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城市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包钢出席签约仪式。

自治区交通厅党组书记、厅长高世勤与市委副书记、市长贺海东代表双方共同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此次双方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抓住“十四五”到2035年发展机遇,推动首府交通大建设大发展,努力打造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城市的有力举措,也是我市立足“十四五”交通运输重点工作,以厅市联动、合作共建方式,着力推动首府交通运输事业“走在前、作表率”的具体行动。根据协议,双方将积极践行“交通强国”战略,聚焦“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战略定位,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在争取重点公路项目和重点交通物流项目“入规入网”、国省干线公路改造升级、城市道路与高速公路互联互通、开展交旅融合试点、支持“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建设以及加快伊利现代智慧健康谷周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新机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等方面加强合作,携手实现首府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

签约仪式前,包钢会见了高世勤一行,双方就加强交通规划、创新发展绿色交通、补齐交通基础设施短板拉动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加强厅市共建实现交通支撑产业发展和区域发展等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

市领导刘继英、张永文,自治区交通厅副厅长云雯婧、李喜及市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见及签约仪式。(李海珍)

[责任编辑:孟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