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将《年产1万吨高纯碳超细材料及热能循环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的有关内容及评价结果第二次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1万吨高纯碳超细材料及热能循环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丰镇市高科技氟化工业园区西园区,经纬度坐标为E112°59′50.28″、 N40°23′23.40″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2592m2,位于骅扬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无新增占地,主要建设包括生产车间、配电室、循环冷却水池等。项目建成后年产10000t/a高纯碳超细材料。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单位名称:内蒙古骅扬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党总
联系电话:18247406999
三、评价单位概况
单位名称:内蒙古汇朗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E-mail:291409761@qq.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本项目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如下网址附件1:
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6m3Dbxti6DZtXL0s7-GWLw 提取码: jn62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鼓励建设单位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项目公众意见表见如下网址附件2: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ChNv93JeG_P3rWCSwjPodg 提取码: m96p
七、提交公众提出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上述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填写并提交建设单位,反馈对本项目建设环境影响的意见看法。
内蒙古骅扬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