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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固筑牢清廉防线,长吹廉洁守正之风——乌海保险业掀起《监察法实施条例》学习热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国家监委制定的第一部监察法规,全文分为9章共287条是对监察法内容的全面细化。《条例》的颁布施行,充分彰显了党和国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正风肃纪反腐的鲜明立场和实施最严格监督约束的坚定决心。

为全面提升乌海保险业清廉金融文化建设水平,净化行业政治生态,筑牢防腐拒变思想防线。12月2日,根据乌海银保监分局党委、纪委安排部署,乌海市保险行业协会秉承贯穿全年的“清廉金融文化建设”和“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工作要求,并以此《条例》出台为契机,印发了关于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通知,积极引导全市各保险机构掀起《条例》学习宣传贯彻热潮。

各保险机构积极响应,及时制定学习宣传计划,成立以党委书记(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学习小组,利用晨会、夕会、周例会进行全员学习,通过对《条例》读原文、悟原理,充分认识制定和颁布实施《条例》的重大意义。各职能部门明确岗位职责,熟悉《条例》应知应会纪法内容,明晰底线清单,学以致用严格把关,将条例法规摆入岗位职责,自觉将清廉金融文化融入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使清廉金融文化理念在保险从业人员意识中深入稳铸。

同时,各机构充分利用经营场所内外的电子屏滚动播出宣传学习《条例》标语,悬挂张贴条幅;通过协会自媒体栏目、各保险机构自有媒体,转载、转发《条例》细则和颁布施行的重要意义,形成广泛宣传,大力营造浓厚氛围,有效推进清廉金融文化建设“七个一”活动持续开展。

通过对《条例》的学习宣传感悟,把“清廉金融文化建设”与“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活动相结合,将乌海保险业从业者塑造为具有对内自觉监督,强化自我约束的坚韧品质,对外协助监察工作开展,树立忠诚干净的政治品格;使乌海保险业市场经营环境长吹廉洁守正之风。(翟清甫)

[责任编辑:赵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