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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四个注重”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

为进一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落实张军检察长关于“加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依法可用尽用”的要求,赤峰市 红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结合工作实际情况,采取“四个注重”,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到目前为止,第二检察部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54件481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345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0.8%。

一、注重思想统一。继续深入学习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知识,通过互相交流、集体讨论、检察官联席会议等形式,明确适用认罪认罚案件的范围、规范认罪认罚案件的量刑建议,提升干警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能力和水平。

二、注重释法说理。为进一步提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率,针对不认罪认罚的案件,耐心细致地向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做好释法说理工作,让他们充分感受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从轻处罚的效果,督促其认罪认罚。

三、注重协调沟通。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局的沟通联系,就案件类型、量刑建议等问题与法院达成共识,就值班律师制度落实等问题与司法局达成共识,随时为犯罪嫌疑人提供给法律服务,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四、注重经验总结。及时梳理、总结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的经验,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均提出量刑建议,确保量刑建议采纳率,保证办案质效。并及时做好案卡填录工作,杜绝错填、漏填。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