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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改装易酿大祸,非法改装必被重罚

为纵深推进“减量控大”,做好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群众出行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近日,巴彦淖尔市交管支队成立执法小分队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整治重点交通违法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酒驾醉驾、无证驾驶、“三超一疲劳”、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12月15日,恰逢农牧区公路重点违法行为治理“逢五”统一行动,交管支队执法小分队深入五原县辖区,严查货运车辆私自改装违法行为,以筑牢路面安全防线。行动中,民警采取重点路段设卡堵截、加强巡逻等手段,形成集打防管控于一体的点线面立体化查缉格局,在某煤厂周边查处非法改装货运车辆13台,车辆现已全部移交五原县交管大队处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违法驾驶人处以500元罚款,同时责令货车非法改装的部分恢复原状。民警还对违法驾驶人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让他们明白非法改装后的货车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告诫他们不要为了盲目追求经济利益而忘记安全。违法驾驶人表示,对于本次违法行为十分后悔,以后一定会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平安出行。

交警提示;货车非法改装、更换货箱、罐体等整备质量“大吨小标”和车辆栏板、平板预留加高、加装栏板部件等均属于非法改装行为,会导致车辆安全得不到保障,在道路上行驶时存在安全隐患。拒绝非法改装,畅享安全出行!( 谢磊)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