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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调解齐发力,解分止争暖民心

近日,乌中旗人民法院石哈河法庭与石哈河司法所、派出所、镇村调解员成功调解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石哈河法庭对双方的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有效的维护了辖区的和谐与稳定。

该案起因是受害者在邻居家中饮酒后,回家途中车辆出现故障,引发自燃,导致受害者在车内窒息死亡。事故发生后,受害者妻子及其家属向受害者的邻居焦某等五人索要赔偿100万元。为避免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石哈河法庭、司法所、派出所及镇村调解员立即成立联合调解组并在第一时间介入。通过走访调查了解到案件基本情况后,及时召开了案情研讨会,商讨解决方案,并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联合调解组成员耐心细致的向受害人家属释法明理,安抚家属悲痛的心情,指明双方在本案中应承担的责任。历经多次调解后,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约定了相关赔偿项目及其数额,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经石哈河法庭对双方的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后,焦某等五人主动履行了赔偿义务。

群众利益无小事,此次联合调解既彰显了新时代政法干警的使命担当,也体现了为民服务的遵旨。在法庭与司法所、派出所和镇村调解员的互相配合下,相互“借力”,形成合力,许多矛盾在诉前得以调解,及时化解了纠纷,消除了矛盾。在今后的工作中,中旗法院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切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力求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更加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真正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李跃星)

[责任编辑:朱国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