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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考促学,以考促用----红山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考试

为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对检察工作的指引作用,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区、全市检察业务数据会商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培训会精神,切实解决实际工作中不明白、不会干、不会算的问题,补齐办案短板,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办案质效,12月10日上午,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全体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进行《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考试。

于术民

此次考试由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于术民监考,考试内容涵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主要测试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案卡填录等知识。

开展此次《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考试的目的在于以考促学,以考促用、学用结合、知行合一,活动在全院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充分调动了全院干警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有效的检验了学习成果,强化了规范意识,有效促进了红山区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提升,推动了红山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