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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举办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文化和旅游法治宣传活动

今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具体实践,推动树立宪法至上的理念,宣传文化和旅游法治和法律常识,加强文旅系统执法队伍建设,推动文旅系统和社会各界形成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于12月4日上午在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组织开展了主题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推动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国家宪法日文化和旅游法治宣传活动,开展了宪法宣誓、法治培训专题讲座、法治成果展示三项活动。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二级巡视员张燕茹出席活动并致辞,区直文旅系统、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法律顾问等选派代表共计120余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活动邀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尹国惠同志作了题为《<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解读》的法治专题培训讲座。《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的颁布已被评为2021年自治区“十大法治事件”,讲座从制定条例的重大意义和主要过程、制定条例坚持的基本原则、条例的主要内容等三个方面,深入而全面地解读了《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围绕如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建设法治内蒙古提出了具体举措和路径。

张燕茹在总结讲话时强调,为进一步做好文旅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依宪治国、依法治国重要性的认识。文化旅游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文旅工作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法治轨道高质量发展。

活动现场,在图书馆大厅设有法治成果展览,展出《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划重点》《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 奋力开创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增强宪法意识》《内蒙古自治区“八五”普法规划(2021-2025)》《解读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一图读懂: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一图解读: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管理办法》《政策解读——内蒙古自治区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实施方案》《一图读懂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怎么评怎么管?》及文旅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设立了公益法律服务台,邀请厅机关法律顾问到现场开展法律咨询,对群众提出的法律疑问进行“一对一”解答,引导群众合法合理解决矛盾纠纷。

本次活动共发放《宪法》《民法典》《刑法》《保守国家秘密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图书馆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旅游法》《文物保护法》等各类法治宣传读本、宣传页及宣传帆布袋共计300余份,参与群众近500人次。

[责任编辑:贾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