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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开通户口迁移及5类户籍证明“跨省通办”

昨日,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了解到,为纵深推进公安户籍管理“放管服”改革,不断改进公安机关户籍领域政务服务,自12月1日起,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开通全国范围内户口迁移及5类户籍证明“跨省通办”。

据了解,户口迁移事项“跨省通办”适用事项包括:工作调动户口迁移、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迁移、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移、夫妻投靠户口迁移、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等5个事项“跨省通办”。据介绍,申请人只需向拟迁入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迁入地和迁出地公安机关协同办理户口迁移,实现迁入地一站式办理。申请人因个人原因拒绝选择“跨省通办”服务的,迁入地公安机关应按原规定办理迁移手续。

户籍类证明事项包括以下5类:1、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 2、注销户口证明3、曾经同户人员亲属关系证明 4、户口迁移情况证明 5、户籍信息证明。目前,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辖区各派出所均可办理该业务。

(呼和浩特晚报记者 安娜)

[责任编辑:孟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