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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办法》出台 助力首府高质量发展

记者从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局了解到,近日,市政府出台《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我市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提供政策支持。

据介绍,该《办法》由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制定,这是机构改革职能转变后首次制定的自主知识产权政策。《办法》明确了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对象,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类型较多、资助力度适中。涉及的资助奖励范围包括:国外注册商标(马德里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国内外专利奖获得者、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认证企业、知识产权强企(优势企业或示范企业);知识产权强县工程;中小学知识产权建设。在资助额度方面,单个企业或单个项目资助额度最高50万元。例如,通过马德里商标体系获得注册的,每个国家(地区)每件资助5000元,最多不超过5个国家(地区)。在单一国家获得注册的,每个国家(地区)每件资助不超过3000元。奖励方面,对获得国内外专利金奖、银奖和优秀奖的,每件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

下一步,市知识产权局将深入我市产业集聚区走访企业,进一步落实知识产权资助政策,引导支持企业加大知识产权的创新运用,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另据介绍,该《办法》的出台,对激励我市企事业单位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创造,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记者 祁晓燕)

[责任编辑:孟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