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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农牧局为新型经营主体争取银行免息贷款196万元

近日,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巴彦淖尔市农牧局通过浙江网商银行,为巴彦淖尔市有一定经营规模的10名“乡村振兴带头人”争取到一年期免息贷款支持,贷款金额共计196万元。

按照浙江网商银行的要求,“乡村振兴带头人”候选人要从长期扎根农村,以农业农村生产经营收入为主要经济来源的农业从业者中推荐,并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祖国,献身“三农”事业,遵纪守法,能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营规模适度,具备较强的发展潜力和良好的示范作用,能够在当地为广大农民提供可学习、可效仿的成功经验;务实创业,生产技术先进,经营的产业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在当地口碑好,群众和基层干部认可度高等条件。对于大学生返乡创业人员、优秀女性农业创业者、省级以上合作社示范社理事长或法人可以优先推荐。

巴彦淖尔市农村牧区经营管理服务中心以此为契机,组织各旗县区经管中心,重点从信誉良好、经营规模适度、生产技术先进、引领示范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中遴选推荐。这是对巴彦淖尔市新型经营主体提供资金支持的一个机会,也是对巴彦淖尔市经营主体诚信经营的一个考验。本次遴选推荐候选人23人,通过浙江网商银行审核10人,这10人不仅可以获得一年期免息贷款支持,还可享受浙江网商银行提供长期贷款利率优惠。

[责任编辑:王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