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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1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1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21年11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了自治区财政厅厅长张磊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1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了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21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会议同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2021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