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现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YEGZENF3q-zfq416mnEGHw
提取码:6b3o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电业局: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广场阿拉善电业局;联系电话:13804730806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汇商广场C座11015;联系电话:15947030409)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公众为公民的,可为工程附近村庄的村民;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可为附近企业填写。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方式:通过QQ邮箱发送或将公众意见表递交到建设单位
途径:网络及其他
联系人:张晨宇;QQ邮箱:406599250@qq.com;
地址: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广场阿拉善电业局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建设单位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电业局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