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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67家单位被认定为价格监测定点单位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王树天) 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发改委了解到,为加强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管理,规范价格监测行为,首府日前发布《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的公示》,北京华联呼和浩特市金宇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宏达物流、呼和浩特新城区第一幼儿园、呼和浩特第一人民医院、呼和浩特长途汽车站等67家单位被认定为价格监测定点单位。

这67家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的价格监测任务中,包含食品零售价格、成品粮零售价格、粮油副食品价格、粮油肉零售价格、城市居民食品零售价格、蔬菜价格、调料干货零售价格、小杂粮零售价格、钢材价格、公路货物运输价格、城市居民服务价格、防疫相关商品价格、畜禽产品及饲料价格、房地产价格、居民日用工业消费品零售价格、工业生产资料价格、成品油零售价格、汽车价格、其他能源价格等多个种类。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监测工作,真实、准确、及时提供价格监测数据;对价格主管部门及其价格监测工作人员违反价格监测规定进行价格监测的,有权予以拒绝。价格监测定点单位不得迟报、虚报、瞒报、拒报或者伪造、篡改价格监测数据。

[责任编辑: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