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十届自治区党委第九轮巡视整改情况公开(二)

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内蒙古艺术剧院党委(党组)、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自治区合作交流中心在收到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扎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紧盯重点问题,推动反馈问题全面整改。

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党委针对激励导向作用不明显的问题,重新修订年度科研工作量审核办法,推进新型智库建设,体现知识价值分配导向,营造良好学术氛围;针对违纪违法问题多发的问题,结合自治区纪委监委“以案促改治理年”活动,加强党员干部职工党规党纪教育,持续抓好以案促改、廉政警示教育等工作。

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党组针对教学科研中存在短板的问题,健全完善科研课题全过程管理机制,加强与高校、各盟市社会主义学院和干部学院科研合作,积极推动教师申报省部级科研项目;针对专项经费管理混乱的问题,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规定,聘请专业机构开展财务审计,加强专项经费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

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党委针对推动机构改革不力的问题,认真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积极推进涉改单位的注销工作,扎实做好资产划转和资金清算;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自聘人员的使用和管理,扎实做好选人用人各项工作。

内蒙古艺术剧院党委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不到位的问题,修订《内蒙古艺术剧院“十四五”艺术发展规划》,加大现实题材剧节目创作;针对偏离文艺工作社会效益和公益性原则等问题,对演出公司开展财务审计、资产清查和评估工作,收回剧院委托经营的各项资产,依规依纪对责任人开展问责。

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针对全区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缺乏目标引领的问题,科学制定党校“十四五”建设和发展规划,推动新时代党校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针对科研经费管理不严格的问题,修订科研经费管理责任制,完善科研经费财务报销流程,强化财务审核,对违规违纪人员严肃问责。

自治区合作交流中心针对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健全完善谈心谈话制度,依法规范信访工作,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针对公务接待专项经费使用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执行自治区相关规定,规范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处理。

(来源: 内蒙古巡视巡察)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