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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全力以赴保障因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刘晓君) 近日,受强冷空气影响,内蒙古部分地区遭遇持续强降雪天气,通辽市、赤峰市、兴安盟等地遭受强暴雪灾害。为了做好抗灾救灾工作,11月10日,自治区民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全力以赴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自治区民政厅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指导通辽市、赤峰市、兴安盟认真开展受灾地区救助工作。一是开展受灾困难群众摸底排查,对受灾地区社会救助对象中空巢、独居、失能、留守老年人和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截至11月10日,通辽市、赤峰市、兴安盟共开展入户排查19699人次,其中通辽市民政局开展入户排查3000人次,拟纳入低保保障140户289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4户14人。

二是加强动态监测,主动发现,及时救助,对因雪灾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临时性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积极开展先行救助,及时解决其基本生活困难;对于存在重大生活困难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加大救助力度,并拓展完善救助方式,采取发放临时救助金、实物和提供转介服务等多样化方式开展救助。灾情发生以来,通辽市、赤峰市、兴安盟所辖受灾旗县对874名受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支出临时救助资金155.45万元,其中,通辽市对682名受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支出临时救助资金119.9万元,目前摸排工作仍在进行中。

三是强化资金保障,自治区已于今年10月初先期下拨临时救助资金1.5亿元,重点用于受灾地区临时救助工作,并落实苏木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切实发挥临时救助金“救急、救难”作用,兜住兜牢民生底线。

四是畅通社会救助渠道,及时公布社会救助热线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关注灾区动态,及时受理困难群众救助申请,简化工作流程,对符合条件的低保、特困人员给予救助,确保及时有效处理困难群众的救助诉求。

[责任编辑: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