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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司法厅圆满完成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55选区选举工作

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基层国家政权建设,11月10日,根据新城区选举委员会统一部署,自治区司法厅作为选区牵头单位,组织召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55选区选举大会。

会议设一个主会场和两个同步视频会场,255名选民以本人到场或委托投票的方式行使民主权利。

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警务部主任孙锦琰主持大会,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戴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瑞和参加会议并以普通选民身份参加现场投票选举。

上午10时,选举大会在国歌声中正式开始。会议首先介绍了选区正式代表候选人基本情况。新城区选举委员会分配给第55选区的人大代表名额1名。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全体选民、选民小组及有关政党、团体的民主推荐、反复酝酿讨论和协商,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2名,选举采取无记名的投票方式实行差额选举,从2名代表候选人中选举产生1名人大代表。

随后,选民举手表决通过了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和监票人、计票人人员名单。

发放选票后全体选民认真填写选票并依次投票。

整个投票过程气氛庄重、井然有序、公正透明,民主氛围浓厚。

选举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是人民当家做主的重要体现。为确保选举日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选民的合法权利,自治区司法厅自选举工作开始以来,按照选举法和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要求,完成了宣传发动、选民登记、代表候选人推荐、公示等前期准备工作,并且将选举工作的各个环节都置于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选举工作风清气正,圆满完成了新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

[责任编辑:孙丽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