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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医疗机构不再要求就诊人员提供核酸证明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查  娜)  11月9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卫健委了解到,近日,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形势逐步向好,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根据《关于调整医疗机构就诊人员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内卫医字〔2021〕588号)要求,即日起,不再对来呼和浩特市医疗机构就诊的门急诊就诊人员核验核酸检测证明,就诊人员应配合医疗机构做好扫码(健康码、行程码)、测体温、流行病学史问诊等预检分诊措施。

[责任编辑: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