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呼和浩特入选全国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刘惠)11月7日,记者获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11月4日发布《关于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北京等21个城市(区)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其中,呼和浩特市入选,成为内蒙古唯一入选城市。

《通知》提出,第一批试点自2021年11月开始,为期2年。重点开展3项工作,一是探索城市更新统筹谋划机制,建立健全政府统筹、条块协作、部门联动、分层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快制定城市更新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划定城市更新单元,建立项目库,明确城市更新目标任务、重点项目和实施时序,鼓励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等,为城市更新提供法治保障。二是探索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可持续实施模式,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开展既有建筑调查评估,建立存量资源统筹协调机制。构建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加大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加强各类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完善社会资本参与机制,健全公众参与机制。三是探索建立城市更新配套制度政策,创新土地、规划、建设、园林绿化、消防、不动产、产业、财税、金融等相关配套政策。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城市更新项目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探索建立城市更新规划、建设、管理、运行、拆除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分类探索更新改造技术方法和实施路径,鼓励制定适用于存量更新改造的标准规范。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