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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司法厅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建章立制工作

11月3日,自治区司法厅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12次会议,专题研究建章立制工作,研究审议16项制度机制。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组长白永平主持会议并同与会同志逐项研究审议近期形成的一批建章立制成果。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意见》《全国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指导方案》和《司法部第二批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全区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要求,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从11月1日开始进入总结提升阶段,一批丰富的实践成果、先进的理论成果和科学的制度成果逐步形成,必将为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障。

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第二批队伍教育整顿在中央督导组的精准督导和正确指导下,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司法部的坚强领导下,始终站位政治高度,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持“三个突出”,抓好“三个环节”,开展“四项教育”,落实“四项任务”,以“走在前面,创造经验,树立榜样”的担当和使命,深入推进队伍教育整顿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全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铁军,重塑司法行政系统清明政治生态,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模范机关。司法厅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把学习教育、查纠整改、建章立制贯穿始终,特别是针对司法行政系统存在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善于用改革思维和制度形式,破解教育整顿中暴露出来的深层次问题,用制度把教育整顿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下来,以体系完备、切实可行、执行到位的制度成果推进司法行政系统第二批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截至10月31日,司法厅已制定37项,修订14项,废止1项;监狱管理局已制定174项,修订222项,废止1176项;戒毒管理局已制定79项,修订40项,废止16项;各盟市、旗县(市区)司法局已制定1349项,修订326项,废止4项。

[责任编辑:孙丽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