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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一男子谎称能“平事”骗钱挥霍被判刑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马丽侠)记者11月4日从赤峰市元宝山区法院了解到,该法院近期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件,案件中被告人刘某因撒谎能“平事”骗取了受害人孙某1万元,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据了解,被告人刘某在受害人孙某管理的养牛场喂牛。一天,刘某与孙某闲来无事便唠起了家常,闲聊间孙某提起了自己的表弟因醉酒驾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的事。哪知刘某听到后便打起了歪主意,谎称自己“有人”,只要花点钱就能把这事摆平,不用蹲监狱,驾驶证也不用吊销。心事重重的孙某嘴上没说什么,可是却把这个事放在了心上。

两个月后,一筹莫展的孙某再次询问此事,刘某赶紧表示:事能办,但需要几万元钱,同时提供了一个微信号。几天后就收到了孙某的转账1万元。空手套钱的刘某很快将这1万元挥霍一空。两个月后,孙某见自己表弟的事毫无动静,甚至刘某也失去了联系,孙某这才反应过来是被骗了,随后报了案。

案发后,刘某及家属将1万元退还给了受害人孙某,孙某也对刘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人民币1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故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