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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城公安警民合力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鸮

近日,赤峰市宁城县公安局民警与辖区群众合力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鸮。

10月29日,宁城县三座店镇居民段某向宁城县公安局报警求助,称在其家院内发现一只疑似受伤猫头鹰,请求公安机关出警处理。接报后,宁城县公安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置。

民警在段某家院内正房东侧墙根处发现一只约半米高、全身着棕色羽毛的猫头鹰,该只猫头鹰虽未发现有明显外伤,但已无法自主飞行,民警及时联系林业主管部门专业人员到场,经检查认定其为一只野生雕鸮,属于听觉敏锐的夜行猛禽,以捕捉各种鼠类为生,被誉为“捕鼠专家”,该物种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目前该只雕鸮已被公安民警安全送至宁城县动物保护站进行进一步救治。(宁城县公安局 张竞方)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