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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交管大队扎实推进农村牧区道路交通综合治理

为切实提升农村牧区道路交通管控效能,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磴口县大队积极报请政府落实劝导站建设经费以及劝导员工作补贴,扎实推进农村牧区道路交通安全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目前,已按照每个行政村(嘎查、分场)1名劝导员的最低配备要求,在本辖区组织开展了装备发放仪式,颁发了交通安全劝导员聘书,并按照公安厅交管局印发的《全区农村牧区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员培训大纲》,充分结合本地农村牧区的交通违法和事故特点,紧紧围绕劝导员应知应会的知识技能和安全防护措施,通过现场示范教学和下乡巡回宣讲等形式,对全县89名交通安全协管员进行了“户籍化”信息采集、交通劝导纠违、宣传教育、交通隐患和便民服务五大基本职责的普遍轮训。同时分级组建了大队、中队、协管员手机“钉钉”工作群,从而通过上传日常学习资料、群发信息等方式,布置任务,提示预警,督促上岗,全力实现农村牧区道路交通劝导工作“指挥调度一键到位,提示预警一呼百应,日常监督一览无余”,全面加强劝导员监督管理,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

同时,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巩固保险行业与交管部门合作成果,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分公司磴口支公司与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磴口大队根据巴彦淖尔市《警保合作深化公安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推进农村“两站两员”工作实施方案》(公交管【2018】485号)、《关于加强警保合作协同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19】135号)以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地区警保联动推动工作的通知》(人保财险办发【2019】5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通过公司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合作共建,推动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农村路长制建立、农村车驾管社会服务站建设、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动车交强险和相关保险业务代办等工作提档升级,实现站(网)点、队伍、数据等资源的“跨界共享”,推动“警保合作”社会化治理,实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覆盖率和农村地区机动车投保率“双提升”,不断提高社会协同共治水平。 (胡松柏)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