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原院长王利平被双开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刘  惠)  10月27日,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日前,经呼和浩特市委批准,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对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院长王利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利平身为政法系统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离初心使命,知法犯法,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转移、隐匿违纪违法所得,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在干部选拔任用和职工工作调整过程中收受财物;不认真履职,致使案件执行款项不能及时执行到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职务调整、案件执行、工程款结算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王利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经呼和浩特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呼和浩特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利平开除党籍处分,由呼和浩特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责任编辑:贾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