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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发布疫情防控就诊公告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查  娜)  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了解到,为了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前往医院就诊时加强个人防护,积极配合医院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本院门诊、住院、陪护及探视管理规定公告如下:

一.医院门诊实行分时段预约与现场挂号相结合的方式,预约挂号可通过“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医疗平台”公众号分时段预约就诊。

二.有发热(体温≥37.3°C)症状且与新冠肺炎感染或疑似患者有接触史、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者,请到发热门诊就诊,配合医务人员主动真实描述接触史和旅居史。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无发热症状患者至门(急)诊等相应科室就诊。有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就诊史人员建议持72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前来就诊。

三.来院人员请按照医院指定通道进出,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新冠肺炎相关流行病学调查,建议大家在进入门诊前,提前调出健康码,扫码测温过闸机,减少等待时间,没有健康码的老年用户,请提前准备好身份证,走人工绿色通道,进行人工流调和体温检测。

四.医院执行“一人一诊一室”,提倡个人自行就诊,尽可能减少陪诊,到达诊室,请自觉配合医务人员进行二次测温、流调。

五.住院病区实施封闭管理,禁止探视。病区实行严格的24小时出入管控,除外出检查或治疗外,患者和陪护人员不允许离开病区,外出回来时需配合安保人员核验。患者和陪护人员在病区内除吃饭、喝水外全程佩戴有效防护口罩。

六.拟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绿色健康码方可办理入院手续,每名患者只允许固定一名人员陪护,不得更换。按要求每日配合病区进行体温及症状监测。

七.健康管理科(体检)暂时停诊,具体开诊时间另行通知。

八.医院核酸检测采集点在门诊楼东侧,需提前在“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医疗平台”公众号预约方可来院检测,不接受现场挂号。为了您高效、便捷就医,请提前做好核酸检测。

[责任编辑:贾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