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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纠纷非法封堵企业大门 包头一男子被拘留

正北方网讯(北方北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解裕涛)因为经济纠纷非法封堵企业大门,犯罪嫌疑人蔡某(58岁)10月14日被包头市固阳县公安局南关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

今年9月,包头市固阳县金山镇特变电工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变电公司)的施工工人蔡某与特变电公司发生劳务工资和材料款问题。随后,他用车封堵了特变电公司大门。固阳县南关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了解事件起因,并协助劳动监察大队对此纠纷展开调查,多次对双方当事人进行矛盾化解,并告诫蔡某走正常诉讼途径,但是蔡某一直未能听取南关派出所意见,双方一直未能协商成功。

10月14日上午,特变电公司报警称,其单位大门再次被蔡某用货车及装载机封堵,致使单位车辆无法进出,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工作秩序。

接警后,南关派出所民警一方面耐心劝说蔡某理性协商,不能违法扰乱公司秩序;另一方面制止蔡某堵封企业大门的违法行为。但是蔡某一直不理睬现场民警的劝告,用汽车封堵该企业大门1个多小时。

为了打击这种违法行为,南关派出所组织警力将蔡某依法传唤到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目前,蔡某已被固阳警方依法行政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五十条规定,以扰乱单位秩序、阻碍执行职务对蔡某各处十日的处罚,并处500元的罚款,最后合并执行拘留20日的处罚,并处1000元罚款。

民警提醒:遇到经济纠纷和诉求时要通过合法渠道,运用合法手段,任何公民不得以任何形式扰乱企事业单位的正常秩序,否则将承担法律后果,受到法律处罚。

[责任编辑:孙丽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