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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国家公路设卡收取过站押金 消协协调拆除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刘  睿)  10月15日,记者了解到,经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沟通协调,G233、S304路段设卡已于10月14日拆除。

据了解,今年7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接到中国消费者协会转办关于克什克腾旗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在国家公路上设卡收取过路费的投诉。接到投诉后,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于9月9日到乌兰布统景区实地调查,经过核实发现,克什克腾旗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在G233、S304路段设卡对途经车辆以过站押金的形式收取每人120元的费用,采取限时通过(12公里25分钟限时通行、38公里60分钟限时通行)的形式限制过往车辆通行时间,若未在限时内通过路段,则每人120元不予退还。

10月11日,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再次前往景区取证调查,发现该公司公路设卡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了外来人员对内蒙古自治区的印象。同时,限时通过的行为对过往车辆的安全造成影响,也制约了通行人员在沿途吃、住等合理消费的选择性,破坏了当地的营商环境。

针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与当地交通部门、文旅部门进行座谈。该公司明确表态,就经营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予以整改,并在下一步规范管理,尽快拆除两条公路卡点。10月14日,克什克腾旗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图片形式反馈,该公司在G233、S304路段设卡已于当日拆除。

[责任编辑:章颖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