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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4万余名辅警,你们的工资提高了!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刘晓君)  10月11日下午,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21年9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全区各级公安机关以及4万余名辅警的一件大事、喜事、好事,标志着我区辅警队伍建设驶入法治化建设轨道。

《条例》颁布后,辅警的职业保障、职业待遇将会有哪些方面的改善?一方面体现在薪资待遇上。《条例》规定,公安机关应当会同人社、财政等部门,参照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水平,合理确定薪酬标准。并应当依法为辅警办理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这样的规定极大优化了辅警薪资结构,提高了辅警队伍的平均薪资水平。另一方面体现在工作条件上。《条例》规定,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辅警的人员经费、日常管理和开展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应当为辅警配备必要的执勤和安全防护装备以及工作室。

《条例》中的相关规定确保了辅警职业的稳定性,更让其具有吸引力。比如:辅警实施层级化管理,实行考核晋升和竞争晋升。参照公务员职务职级管理模式,辅警队伍设置了层级管理,层级间有年限要求,并与工资待遇直接挂钩,这有效拓展了辅警职业空间,确保辅警队伍稳定。同时还规定特别优秀辅警报考公安机关职位,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优先录用。在去年和今年的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中,已经拿出了一定数量的职位面向“具有两年公安工作经历”的人员进行报考,切实打通了辅警“考警渠道”,有效提升了辅警职业的吸引力。

《条例》共七章四十二条,将于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深化新时代内蒙古公安辅警改革、推进辅警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必要之举。

[责任编辑:章颖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