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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前旗公安局重拳出击严厉打击赌博违法犯罪

近期,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公安局在“抓防范、控发案 、保平安”百日行动行中,经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一举端掉一个赌博团伙,现场抓获涉嫌参赌违法人员11人,查扣涉嫌参赌人员车辆21辆 。

2021年9月中旬,白彦花派出所在工作中获取线索,有一伙聚众赌博人员在辖区内赌博,一干人等组织周密,利用在农田庄稼地、树林等隐蔽场所,临时搭建简易帐篷,采取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作案手法,利用白天不易接近的便利条件,并在路口多重布哨,稍有风吹草动,便四散逃跑,难于抓获现行。案情线索迅速上报至政府副旗长、公安局长张小东。张小东副旗长当即要求:一定要抽调足够的警力,争取抓获现行,打掉这伙人的嚣张气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惩不贷!

2021年9月18日,白彦花派出所终于获取到了赌博位置的准确线索。副局长王煊迅速组织维稳、白彦花所、黑柳子所等20多名警力展开行动。虽然由于条件所限未能深入到赌博现场实现现场查获,但参赌人员的21辆轿车被无一网漏地悉数查扣,并抓获了部分参赌人员。案件交由黑柳子工业园区派出所牵头,抽调维稳、苏独仑、白彦花等相关部门的精干警力,组成工作组,紧锣密鼓展开工作。

截止目前,对2名涉嫌组织赌博犯罪的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犯罪。对其他参赌人员已作出相应治安处罚。目前尚有两名涉嫌构成赌博犯罪人员未归案,有多名涉嫌赌博违法人员未归案。公安机关希望上述人员认清各自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及早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破之中。

相关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5000元以上;或者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5万元以上;或者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20人次以上;或者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王裕贵)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