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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瑞军——​扎根基层 真诚奉献

扎根基层 真诚奉献

通辽市奈曼旗青龙山司法所所长 李瑞军

坚持勤政务实  立足司法行政工作出成效

2003年,李瑞军任通辽市奈曼旗青龙山司法所所长以来,他积极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创造性开展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平安、法治社会环境工作中发挥出了一名共产党员应有的作用。十几年来,李瑞军凭着对党的事业的忠诚坚守,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执着热爱,对辖区百姓的满腔热情,以“维护稳定是大事,调解工作无小事”为座右铭,始终脚踏实地的扎根基层司法工作一线,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勇于开拓、积极进取,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为当地的社会稳定作出了不平凡的贡献。

积极化解矛盾  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为了使调解双方的当事人心平气和共同坐下来解决问题,李瑞军摸索了几种调解方法。对粗暴蛮横的当事人,要直言正告,使其恢复常态;对急躁不安的当事人,要耐心劝解,使其冷静下来;对忧闷痛苦的当事人,要婉言抚慰,使其得以宽心;对萌发轻生念头的当事人,要真诚开导,使其回心转意。在兼任镇人民调解员19年来,他凭借出色的语言表达能力,耐心细致地思想工作、真诚的政策解答,成功化解了影响辖区和谐稳定的纠纷1500余件,调解成功率为96.3%,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与援助300余次,被群众亲切的称为“人民调解员老李”。得到了群众的高度评价和各级政府的肯定,2016年,被自治区司法厅树为自治区“银牌人民调解员”,2018年,被自治区司法厅评为“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自治区“金牌人民调解员”,并荣立二等功。

真情帮教感化  做好特殊人群管理教育工作

李瑞军不顾工作的繁忙,毅然担起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课辅导员,他严格核准矫正对象的数量和实际情况,加强与矫正对象联系,做到“周闻其声,月见其人”。每月与他们交流谈心,进行心理矫治和咨询,取得良好的效果。

加强法律宣传  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

多年的司法行政工作经验,让李瑞军明白一个道理,想要改变农村法律意识淡薄的状况,就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将普法渗透到各项工作中去,带动群众共同学法、守法,切实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李瑞军的组织下,司法所每年举办镇、村干部参加法律培训,通过扎实过硬的法律宣传,提高了人们的法律意识。2011-2015年被奈曼旗司法局评为“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

[责任编辑:孙丽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