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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九个旗县区全部实现不动产登记“电子查询有章”功能

9月23日,呼和浩特市五个旗县完成不动产登记电子签章注册工作,标志着全市九个旗县区全部实现不动产登记“电子查询有章”功能,而且该电子印章经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制作并备案,与物理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也是我市自然资源部门推行不动产登记电子签章迈出的坚实一步。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建设指南》有关要求,我市大力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建设。为切实做到“一次办好”,提升服务效能,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已于2019年下半年开始启用电子印章,今年6月份接入自治区电子证照系统,抵押类、房屋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更正登记等业务已实现纸质证书与电子证照同步生成,抵押类业务实现全流程网办。此次电子证照应用电子签章技术,在登记完成后自动加盖电子印章,减少了颁发纸质证书过程中缮制、加盖实体印章、领取、保管的流程,大大节约了时间和成本,具有易使用、防篡改、可验真的特点,降低了权利人管理和丢失风险,大大提高了群众和企业办事的便利感和满意度。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局将加快推进旗县应用电子证照业务类型的扩展,逐步推行其他登记业务的不动产电子证照,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登记业务。(记者 宋向华)

[责任编辑:孟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