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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政府买单助力“五社联动”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刘晓君)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制定了《“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为《实施方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实施“五社联动”试点工作,加强社工站建设,创新推动基层治理和服务高质量发展,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社联动指的是社区、社会组织、社工、社会资源及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实施方案》明确,一是以社区平台建设为抓手,切实提升基层服务臂力。承接机构承担着参与社工站规范运营管理、培养基层社工专业人才、社区发展规划等任务。二是以社工专业人才为支撑,为困难群体和有需求的居民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聚焦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农村牧区三留守人员、困难退役军人、孤寡高龄老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精神智障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以及需求多样的广大人民群众,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方法与技能,提供帮困扶弱、情绪疏导、心理抚慰、精神关爱、行为矫治、危机干预、社会融入等方面的服务,帮助个人、家庭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三是以社区社会组织为载体,助力推进社区多元主体共同治理。承接机构的社工专业人才,承担着协助相关部门培育孵化社区社会组织、培训社区社会组织骨干人才、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开展自助互助服务等任务。四是以社区志愿服务队伍为依托,积极推广“社工+志愿者”联动模式。承接机构的社工专业人才,承担着培育发展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培养社区骨干志愿者、引领社区志愿者开展活动、落实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制度等任务。五是以社会慈善资源为助推,充分发挥对困难群众的慈善救助作用。承接机构的社工专业人才,承担着链接各方慈善资源、建立困难需求对接机制、协助实施慈善救助计划等任务。

据了解,“五社联动”试点按照旗县(市区)民政局组织试点申报、盟市民政局组织试点推荐、自治区民政厅组织试点评审、组织购买服务、监督实施试点任务、组织试点督导评估、试点总结7个步骤进行。各级民政部门利用财政专项资金、福彩公益金、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经费等资金开展试点工作,自治区民政厅对每个试点给予补助支持。

[责任编辑:贾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