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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德生命人寿内蒙古分公司金融知识宣传月特刊第38期 以案说险 保护信息安全,谨防不法分子冒用你的身份骗保

【引言】

近年来,我国保险业在取得瞩目成就的背后,也面临着诸多挑战,保险欺诈案件屡有发生便是其中之一。有些保险欺诈案件涉案金额巨大,参与人员众多,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引发了社会普遍关注。对于消费者而言,如何防范这类骗保案件发生?

【释义】

什么是保险欺诈行为?保险欺诈行为,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骗取保险金为目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假借消费者名义、故意制造人员或者财产保险事故等欺骗手段,蒙骗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的行为。其中假借消费者名义骗取保险金的行为时有发生。

【案例背景】

2019年7月,某保险公司承保的厢式运输车在莆田出险,报案人称压坏路面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案例分析】

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索赔时一般由机动车辆保险的被保险人向保险机构提交相关证明和资料,保险机构直接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案例中相关人员,报案人以被保险人名义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保险公司引导报案人提交索赔申请书,因索赔申请书需被保险人加盖公章,报案人无法获取相关材料,经保险公司进一步介入核实发现报案人假借被保险人名义提出虚假索赔。该案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按照理赔流程要求,发现虚假理赔,防止侵害保险消费者权益。

【风险提示】

为防范不法分子利用保险消费者信息骗取保险金,提醒消费者在办理车辆理赔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保护个人身份信息,保管好身份证、银行卡等重要证件,尽量减少代办理赔。

二、确实需要委托他人代办理赔时,应亲笔签署委托授权书,确认授权范围和有效期。不要轻易将证件原件交与他人,提供证件复印件时,注明使用范围、有效期等。

三、车辆理赔结案后,及时查询理赔记录,核对出险次数及赔款金额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

四、若理赔记录存在异常,及时联系保险机构进行核实。一旦发现相关人员利用保险消费者信息骗取保险金,应协同保险机构向公安机关报案,以维护自身权益。

[责任编辑:赵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