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认真开展“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执法检查

按照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内农牧种发【2021】101号)、《锡林郭勒盟2021年农牧业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锡农牧种业字【2021】4号)文件要求,盟农牧局种业科组织盟执法支队、盟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农经合作与种子科4名人员组成专项督导检查组,于2021年8月30日-9月2日对太仆寺旗、多伦县、兰旗的种植业“种业监管执法年”工作进行了检查,检查组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形式,认真开展了持有《农作物生产经营许可证》、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情况、违法案件查处和上级部门转办督办处理情况进行了检查。

此次共抽查了10个马铃薯种薯企业,对制种企业生产经营许可、生产经营备案、田间管理 、委托合同、品种授权和亲本来源等内容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不合格种子、侵权套种行为。要求旗县对种薯包装标签及种子质量、真实性、转基因成分等内容,落实分级分类监管要求,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投诉举报较多的企业,加大检查抽查频次,认真做好种业案件查处情况经验总结,及时形成典型案例,震慑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我盟未发现种业类违法违规案件。


[责任编辑:王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