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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赵俊生决定逮捕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王利军)记者9月10日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内蒙古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赵俊生(副厅级)涉嫌受贿、贪污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对赵俊生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章颖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