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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纪委监委: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让警示警心震慑更强

“刘某某作为国有企业的一把手,法制观念淡薄,在权力关、金钱关面前丧失了原则,利用职务之便伸出了罪恶的手,最终使自己身败名裂,令人教训深刻。”

“这是我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置身庄严而神圣的法庭。刘某某在最好的年龄,却犯下需要用人生最美好的时光去偿还的错误,令人惋惜。作为一名财务人员,对我的警示教育意义非常大。”区瑞德市政建设公司财务人员王娜在旁听后深有感触地说。

4月22日,巴彦淖尔市某国有企业负责人刘某某涉嫌职务犯罪案开庭,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纪委监委组织区属各国有企业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区纪委监委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到临河区人民法院参加旁听庭审,接受了一次现场的“零距离”警示教育。这是临河区纪委监委利用身边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的一个缩影。

为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充分运用好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强化案例的警示、震慑、镜鉴效果,让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区纪委监委根据实际制订了警示教育工作方案,要求各部门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党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宣传月、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庭审现场旁听、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等多种方式开展警示教育。临河区财政局一名党员干部在参观临河区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后深有感触地表示:“一桩桩腐败案件就是一个个长鸣的警钟,是一面面真实的反面镜子,我们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严守纪法底线,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做党的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

对教育系统查处的典型案例,区纪委监委针及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督促教育局班子全体成员、各中小学校长、二级单位负责人等109人接受警示教育,作出廉洁自律承诺。针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处的典型违纪违法问题,区纪委监委先后两次召开全区政法系统警示教育大会,为政法系统环节以上干部、业务骨干解读“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压紧压实政法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针对优化营商环境、商务供销系统、金融系统存在腐败问题,分别在各自领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解决工作中存在的行业乱象、腐败问题和监管漏洞。截至目前,分领域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9 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公职人员2000人次。

此外,区纪委监委还充分发挥临河区纪委监委网站、“清风临河”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的优势和作用,专门开设曝光专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以案示警、以案明纪。  

“要通过警示教育,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治本作用,全面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临河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临河区纪委监委 刘冬梅)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