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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携手救助“三有”野生保护动物草鹭

9月2日,巴彦淖尔市磴口县渡口镇居民贾某(化名)来到磴口县公安局渡口派出所向民警反映,其在路边捡到一只受伤的幼鸟,不知是不是保护动物,携带幼鸟到派出所请求民警帮助。民警接收到幼鸟后,第一时间联系磴口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经核实,该幼鸟为“三有”野生保护动物草鹭。为了让草鹭能够得到更好的救助,中心工作人员将草鹭带回进一步检查和医治。

近年来,随着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力度不断加大,群众自觉参与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不断加强,也使一只只受伤的野生动物能够得到救助,重归自然。磴口县公安局将联合相关单位持续加大野生动物保护法律知识宣传,呼吁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提高全民保护生态的意识。(傅登左)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