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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更应共享文明

从去年5月第一批共150辆共享单车在巴彦浩特投放以来,其便捷、绿色、环保、方便的功能,受到越来越多居民的喜爱,为城市增添了一抹亮色。

然而,在享受便利、低碳出行的同时,一些不文明行为逐渐“浮出水面”。共享单车开始成为个别人私有品和独享品,甚至是“牺牲品”。二维码被涂抹、座位被划伤,随意乱停、乱放……破坏共享单车的不文明行为屡见不鲜。街上两人、三人挤在同一辆共享单车上的现象也比比皆是;在巴彦湖旁的城市地标下,不少青少年骑着共享单车三五成群地在台阶上骑上骑下,飙车炫技;更有成年人骑着小黄车带着孩子不遵守交通规则,在机动车道内随意行驶,令人心惊胆颤。

笔者认为,既然是共享,人人心中都应有一份“共享”的责任意识。共享单车是一面折射个人文明素养和城市文明现象的“镜子”,正因为是共享,更应该被爱护。共享单车的亮点在于“共享”二字,这既意味着单车资源的共享,也意味着文明骑行责任的共同担当。共享单车不仅是共享便利,更应共享安全、共享文明。在使用共享的同时,居民应爱护共享单车,成为城市文明的骑行者、宣传员,让共享单车真正成为巴彦浩特的一道靓丽风景线。(李亚男)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