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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都别想跑!“套路贷”“退保黑产”全被盯紧了……

喜大普奔!近日,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作出了工作部署。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列出的打击范围更详尽,扩大到了10个领域,并首次将“误导或怂恿保险客户非正常退保”纳入其中。

《通知》具体说了哪些事?下面划重点

01、覆盖哪些机构?

与2018年相比,本次“扫黑除恶”涉猎的机构更多,除各银保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外,直销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理财公司,养老金管理公司都被纳入其中。

02、在哪些领域重点整治?

为深化行业治理,《通知》列举了加强信贷管理、规范第三方合作、规范催收行为、打击诈骗活动、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员工管理、整治市场乱象、树立合规文化、做好非法放贷整治、加强监测预警10个重点整治领域,并分别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就其中相关领域做出更为明确和严格的规定。

加强信贷管理

近年来关于非法高利贷、“套路贷”的案例频频见诸网络端。

在信贷领域,根据《通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落实贷款管理制度,将扫黑除恶相关要求纳入贷款受理、调查及贷后检查环节,对客户资质、资金流向等进行把控,确保信贷业务合法合规,严防信贷资金流向涉黑涉恶组织和个人以及非法高利贷、“套路贷”等非法金融放贷领域。

同时,《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规范与第三方的业务合作。《通知》明确提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提供放贷资金,不得与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共同出资放贷。要加强合作机构准入退出管理,建立健全合作机构的准入和退出管理机制,明确双方的权责关系。

关注“非正常退保”

“代理退保”黑产近年在全国范围内频繁活动,甚至从零散代理逐步转向公司化运作,严重干扰了保险行业的正常秩序,最终损害了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此前,监管部门也多次向广大保险消费者发布风险提示。

《通知》提出,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防风险反欺诈工作机制,完善重大欺诈风险监测、预警、报告及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明确不同层级的应急响应措施,及时发现识别重点业务领域面临的欺诈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误导或怂恿保险客户非正常退保本次也被列入“扫黑除恶”常态化的范畴之内。

具体来看,《通知》要求各保险机构要继续加大保险欺诈线索或证据的摸排和收集,严厉打击有组织的保险诈骗活动,严厉打击职业化第三方及保险公司内部人员非法获取保险客户信息、误导或怂恿保险客户非正常退保、扰乱保险业正常经营秩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

规范催收行为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近年来一些机构在进行催收时频频突破法律底线,甚至还诉诸暴力。

《通知》明确提出,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强催收业务管理,合理设定催收考核指标及奖惩机制,建立并完善催收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严禁委托涉黑涉恶机构和个人催收,发现催收机构采用非法手段催收的,应立即停止合作关系;进一步规范催收行为,严禁使用非法手段催收,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完善公司治理

近年来银保监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强化银行保险机构的股东准入门槛,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

《通知》再度强调银行保险机构要不断完善组织架构和治理机制,持续提升股东股权管理和公司治理有效性。同时,《通知》明确了涉黑涉恶信息作为银行保险机构设立、股权变更审批以及董事(理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批的重要判断依据。《通知》再度重申,坚决杜绝涉黑涉恶人员和组织参股、控股银行保险机构,坚决杜绝涉黑涉恶人员担任董事(理事)、监事、高管人员,坚决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向银行业保险业渗透。

员工将被排查

后续,银行保险机构内部员工也将被列为排查对象。

根据《通知》,重点对员工是否实施或参与非法集资、违规代客理财、内外勾结发放贷款等行为开展排查,对涉嫌“黄赌毒”、黑恶势力情况进行排查,对新招录员工的履历背景进行审查,坚决防范有涉黑涉恶背景的人员进入金融行业。

03、如何确保执行?

为了确保相关工作的执行效果,《通知》规定各银保监局及银保监分局、各银行保险机构按规定报送途径每半年报送一次工作总结。明确要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对工作表现差的单位要予以通报。

此外,《通知》要求继续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要求各银保监局及银保监分局、各银行保险机构继续积极主动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及金融知识普及工作。

[责任编辑:赵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