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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纪委监委:提高案件查办质量

巴彦淖尔市五原县纪委监委为提高案件查办质量,实现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的有效贯通,不断规范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流程,同时创新和完善考核评价方式方法,激励纪检监察干部担当作为,让每一件案件都成为“铁案”。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室、乡镇(办事处)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在县纪委监委的统一领导下,强化责任担当,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严把案件质量关。严肃干部纪律要求,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政策理论的贯彻执行能力,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不断推进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程序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清理超期案件,加强统计监督。案件监督管理室要重点加强对线索处置三个月无结果、立案审查超期未结案等情况的督办力度,强化与信访、巡查等线索来源部门的工作联系,同时,加强对案件查办工作进度的监督,以《钉钉督办》《督办责任书》《督办函》等形式,对问题线索开展专项督办,对案件查办力度弱,进度慢的承办室进行通报批评。

完善考核机制,加强监督责任。创建“成绩单”式考评指标,实行查办案件月通报制度,将考核监督抓在日常、做在经常,把案件查办结果作为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注重结果导向,对排名靠后的部室、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约谈,对存在办案不力、压案不办、瞒案不查、弄虚作假办假案等问题的部室,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五原县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