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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可以领取了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刘 睿)8月17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就业服务中心了解到,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高校毕业生可以领取社会保险补贴了。

据介绍,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对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三项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1年。补贴标准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

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对灵活就业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二项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补贴标准养老保险以当年度最低缴费基数,按照12%的缴费比例予以补贴;医疗保险按照本人当年实际缴费额度的60%予以补贴,不包括大额医疗保险。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返,上年度的社保补贴在下年度1季度申报返还。

据了解,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需要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高校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呼和浩特市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审核表》、《小微企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高校毕业生人员花名册》各2份。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需要提供:就业创业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呼和浩特市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审核表》。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