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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检察 阿尔山市检察院进行云庭审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王利军 实习生 乌日恒)为减少人流聚集、防止疫情传播,同时确保案件能够依法开庭审理,近日,阿尔山市检察院案件承办检察官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出庭”,依法对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陈某某敲诈勒索案进行“线上”公诉。

庭审过程中,审判员通过视频连线确认了看守所内被告人的身份、告知相关诉讼权利,公诉人依托视频系统,宣读起诉书、举证、质证、发表公诉意见、法庭辩论,被告人进行陈述,整个庭审过程严肃高效,规范有序,屏幕画面清晰、现场声音流畅,历经2个小时,被告人对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并当庭认罪悔罪,本案将择日宣判。

在疫情防控时期,阿尔山市检察院发挥检察职能,打造“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利用网上云庭、远程提审、远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及异地律师阅卷系统开展工作,确保检察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责任编辑:赛音毕力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