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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评】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

近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光辉篇章》白皮书。白皮书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辟人权事业新境界,消除绝对贫困实现基本生活水准权,以发展促人权增进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实行良法善治维护公民权利政治权利,促进社会公平保障特定群体权益。

2018年12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致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发表70周年座谈会的贺信中,创造性地提出“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的重要论断,首次指明了人民幸福生活的人权意蕴。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中国共产党的100年,是争取人权、尊重人权、保障人权、发展人权的100年。中国坚持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和当代实际相结合,走符合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奉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把生存权、发展权作为首要的基本人权,协调增进全体人民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环境权利,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新理念,首先坚持的是“生命至上”的人权原则。尊重人的生命,保障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尊重人权的初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是在不断提高人民的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保障人民的生命权、健康权。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增加了一道“附加题”。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举全国之力,快速有效调动全国资源和力量,不惜一切代价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风雨同舟,上下同心,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全力以赴支援一线,打赢了这场战役,也交出了亮眼的答卷。

生存是享有一切人权的基础。小康社会建设将解决温饱问题、保障生存权作为首要目标,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从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到易地搬迁住上亮堂堂的屋子,人民生活质量显著提高,衣食住行用都有较大改善,生存权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人权是善治之本。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始终坚持尊重人权、保障人权、促进人权的价值遵循,将增加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医疗改革,体现了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的公平普惠;教育改革,让人民共享教育公平……全面推进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增进人民福祉,这是人权保障的深层意义。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标志着中国人民彻底告别贫困,普遍过上殷实富裕的生活。解决群众现实问题、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一系列中国人权成就证明,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这既是中国人权事业进步的内在逻辑,也是中国对丰富和拓展世界人权思想发展的重要贡献。在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前进的征程上,我们以此为努力方向,书写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又一个光辉篇章。

[责任编辑:贾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