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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纪委监委用好第一种形态 筑牢“第一道防线”

“感谢临河区纪委监委同志的提醒谈话,我将以此次教训为新的出发点,主动作为,积极工作,勇挑重担,以更加负责的态度投入到工作去,绝不辜负党和人民对我的期望……”这是近日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某单位党员干部接受临河区纪委监委提醒谈话后的表态。

临河区纪委监委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足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年上半年,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61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81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69.3%。

约谈提醒,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围绕乡镇换届、疫情防控、干部调整、优化营商环境、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约谈、提醒谈话等方式,把严明纪律规矩贯穿于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的全过程,达到警钟长鸣的效果。

警示教育,强化警醒震慑。把常态化警示教育作为强化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抓手,通过开展警示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针对查处的临河区教育系统的典型案例,及时召开教育系统警示教育大会,109名领导干部接受警示教育,作出廉洁自律承诺。针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处的典型违纪违法问题,召开2次全区政法系统警示教育大会,解读“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压紧压实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分领域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9 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公职人员2000人次。

跟踪问效,做好“后半篇文章”。认真做好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后半篇文章”,坚持把运用第一种形态与事后监管结合起来。不定期抽查谈话对象或听取直接领导、主要领导反馈,观察实施对象后续表现。为防止“一谈了之”,区纪委监委还通过明察暗访、现场调查等方式,对谈话后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流于形式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问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临河区纪委监委 刘冬梅)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