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王利军 实习生 乌日恒)记者8月9日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日前,原黄河海勃湾水利枢纽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三红(副厅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通辽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通辽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三红利用担任原内蒙古河套灌区管理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原内蒙古河套灌区管理总局党委书记、副局长等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担任原内蒙古河套灌区管理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巴彦淖尔市水务局副局长,巴彦淖尔市水务局局长,原内蒙古河套灌区管理总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原黄河海勃湾水利枢纽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