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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布小林同志辞去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1年8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工作办法》的规定和本人提出的辞呈,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布小林辞去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职务的请求。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