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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公安局召开中央督导组、自治区指导组反馈意见暨“以案促改”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会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第四督导组、自治区第十驻点指导组反馈意见,强化整改责任,确保立行立改,切实推进整改取得实效。按照巴彦淖尔市公安机关《“以案促改”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典型案例内部通报大宣讲工作方案》有关要求,2021年7月26日上午,磴口县公安局召开中央督导组、自治区指导组反馈意见暨“以案促改”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会。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陈良飞主持会议,县局机关、城区各部门负责人、民辅警参加会议。

会上,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陈良飞通报了《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县局机关纪委书记王殿明通报了退休民警刘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会议强调,各部门、警种要认真吸取公安机关民警违规执法案件教训,切实增强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警风。要切实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队伍日常监督管理,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加强对本单位廉政风险点和执法风险点的排查,有针对性的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措施,堵塞行政管理、执法活动中可能导致职权滥用的漏洞。

会议强调,要结合队伍教育整顿持续开展肃清流毒影响专项活动,推动肃清吴铁城、杨明、贾净博等流毒影响常态化,要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引导广大民辅警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民辅警违纪违法问题的主要特点,有的放矢、对症下药,不断提升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会上组织民辅警对党纪党规、警纪警规知识以及队伍教育整顿应知应会知识进行了测试,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警钟》,要求全体民辅警以案为鉴、结合正在开展的教育整顿工作,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全面分析案件成因,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深刻吸取违规执法案件教训,警钟长鸣,引以为戒。通过警示教育,教育全体民辅警牢固树立“人民公安为人民”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温化韬)

[责任编辑:姚亚兵]